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网点“护卡金盾”反诈预警终端设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山东省 | 聊城市
发布时间:19小时前
项目编号:0676-076025207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3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网点护卡金盾”反诈预警终端设备项目
联系方式
0635********
联系人:邹**
招标人
0531*********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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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网点“护卡金盾”反诈预警终端设备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网点“护卡金盾”反诈预警终端设备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根据反诈形势的需要和聊城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部署要求,聊城分行结合实际所需,拟购置**台“护卡金盾”反诈预警终端设备配置到辖内营业网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r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二)采购流程: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具有相关资质文件:须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递交应答文件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提供自****年*月*日(近*年以来,以合同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与各银行签订的供货/安装合同或协议),报名时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扫描件。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供应商须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近*年(****年*月*日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 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午*:**-**:** ;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室(济南市经十东路*****号成城大厦a座)。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中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网点“护卡金盾”反诈预警终端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vip.***.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供应商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类似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word格式自拟,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等)。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和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官网(www.lucheng.sd.cn)上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号)三楼会议室。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联系人:邹经理,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号成城大厦a座
邮编:******
联系人:董官正王元嵩刘宁
电话:****-************************
电子函件:****@vip.***.com
收款单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市东支行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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