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尚德弹簧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年产**万只涨紧油缸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尚德弹簧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年产**万只涨紧油缸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洪濑镇科林路*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尚德弹簧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于泉州培宁机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年产**万只涨紧油缸,年工作时间为***天,日工作**小时,劳动定员为**人,均不住厂,年产值****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项目运营期时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一级A标准。
*.*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
*.*固体废物
项目应在厂区内合理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场所,定期出售相关企业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中,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