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砂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评标结果异议函”
的答复
福建省建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于****年**月**日收到你司《关于安砂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评标结果异议函》(以下简称《异议函》)后,依法按相关程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于****年**月**日上午**点**时,在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异议函》中提出的异议进行了认真地复核评审,现根据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答复如下:
*、福建省建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所附的职称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岩土工程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项第*.*.*条款及澄清公告(一)第一条中要求的:同时具备有效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福建省建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所附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项第*.*.*条款及澄清公告(一)第二条中要求的: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特此答复!
招标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