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医三附院延津县中医院体检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T**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概况:随着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体检中心的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体检中心也是一种市场发展趋势。为了给体检人员提供舒适的环境、便捷的流程、优质的服务,需对体检中心进行装修改造;
*.*建设规模:装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拆墙、封门洞、修顶、隔断、内墙漆、硅钙灯、环氧彩砂地板、窗帘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确定的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建设地点:延津县中医院院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期要求:**日;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工程质保期:**个月;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须出具自开标前六个月内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保证明;
(*)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投标人通过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查询信息要完整,凡有不良记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