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宫村溪道亮化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广宫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翔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建设规模:约**万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设计施工图为准(不列入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日历天 ;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年**月**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年**月**起至****年**月**日止,投标人直接联系招标代理领取。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暂收)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年**月** 日**时**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苍林街***号。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告。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翔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黄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