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安检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公安厅特勤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应俭、杨立凯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公安厅特勤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南山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范警官,****-********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号中田大厦**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应俭、杨立凯,****-********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SZB-Z(F)-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安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且中标人已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服务完成,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
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且中标人已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服务完成后,根据每个项目结束后的实际租赁天数、台数、人数按单价计算总价,并经审计无误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该项目租赁款项。 |
*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说明:以上各设备(人员)数量为估算量,可能与实际有出入,安检服务暂定七天,最后合同价据实结算。 |
说明:以上各设备(人员)数量为估算量,“两会”安检服务暂定七天,可能与实际有出入。如因“两会”安检任务紧急需要,租赁时间需延长(即租赁服务超过*天),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并按租赁*天服务结算合同价,投标人报价时须充分考虑。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号
联系方式:范警官,****-********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号中田大厦**楼
联系方式:陈应俭、杨立凯,****-********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应俭、杨立凯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