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车辆维养服务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省 | 温州市
发布时间:6小时前
项目编号:WGSS-GYJT-Z-2024317(WSSCG-2024072)
预算金额:109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5-03-01
开标时间:2025-03-18
项目名称:车辆维养服务
联系方式
1385*******
联系人:张**
招标人
1377*******
联系人:叶**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车辆维养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GSS-GYJT-Z-*******(WSSCG-*******)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车辆维养服务

六、预算金额:*******元

七、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

车辆维养服务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投标人为*家及以上,选取*名供应商入围。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具有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大中型货车(或客车)、小型车辆维修。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需确定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合同签订、费用结算、日常工作对接等工作。(一家单位只能组成一次联合体)

九、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截标之前(**:**-**:**,**:**-**:**,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楼招投标室。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先在乐采云账号注册平台(*********************************************************)进行登记注册,,投标供应商注册账号后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上自主报名,报名后请与代理机构确认。

十、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起(**:**-**:**,**:**-**:**,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楼招投标室。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递交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一楼〔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号(原温瑞大道***号),万象城对面、瓯越大道东侧的中石化加油站非机动车道向北过桥后右转到底,温州中学新疆部南门边上〕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号(原温瑞大道***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无 传真:无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楼招投标室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先生

十三、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注: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四、其他事项: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投标报名申请表;

*.*、投标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制件;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书面质疑与投诉受理地点与联系人见采购文件。

十五、附件: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doc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车辆维养服务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车辆维养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年*月*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无,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楼招投标室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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