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

变更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九原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9-12-01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9〕3549号
投标截止时间:2019-12-12
开标时间:2019-12-12
项目名称: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
联系方式
1535*******
联系人:张*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GTF-****-****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现将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开标时间更正如下: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第八开标室;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第八开标室;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单位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
联系人: 张博
联系电话: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栋****室
联系人: 高曼
联系电话: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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