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芜湖市城市泊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拟公开出租持有的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告位、第三中学地下停车场广告位及**处停车场道闸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所提交的《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告位、第三中学地下停车场广告位及**处停车场道闸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名称、类别、位置、规格、数量、评估价值、租金底价等情况如下: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类别 位置 规格 数量(块) 三年期评估价值(元) 三年期租金底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状态 **ADQ******** 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块墙体灯箱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 墙体灯箱广告位 皖江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内 *m**.*m ** *,***,*** *,***,*** ***,*** **,*** 公告中 **ADQ******** 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块立柱灯箱广告位及**块悬挂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 立柱灯箱广告位 皖江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内 *.*m**m *** ***,*** ***,*** **,*** **,*** 公告中 悬挂广告位 *m**.*m ** **ADQ******** 芜湖市第三中学地下停车场**块墙体灯箱广告位、**块立柱灯箱广告位及*块悬挂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 墙体灯箱广告位 第三中学地下停车场内 *m**.*m ** ***,*** ***,*** ***,*** **,*** 公告中 墙体灯箱广告位 第三中学地下停车场南入口横眉 *m**.*m * 墙体灯箱广告位 第三中学地下停车场人行通道出口 *.*m**m * 立柱灯箱广告位 第三中学地下停车场内 *.*m**m ** 悬挂广告位 第三中学地下停车场内 *m**.*m * **ADQ******** **处停车场道闸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 道闸广告位 第三中学地下停车场 *m**.**m * ***,*** ***,*** **,*** **,*** 公告中 第二中学地下停车场 *m**.**m * 第十一中学地下停车场 *m**.**m * 皖江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 *m**.**m * 城东停车楼 *m**.**m * 亚夏停车场(高架桥下) *m**.**m * 长江市场园停车场(高架桥下) *m**.**m * 芜宣高速路口停车场(高架桥下) *m**.**m * 弋矶山停车场 *m**.**m * 芜湖火车站地下停车场 *m**.**m * 弋江高铁南站停车场 *m**.**m * 范罗山停车场 *m**.**m * 花津中路停车场 *m**.**m * 花津桥西停车场 *m**.**m * 花津桥东停车场 *m**.**m * 新弋江桥南停车场 *m**.**m * 新弋江桥北停车场(高架桥下) *m**.**m * 万达停车场(高架桥下) *m**.**m * 黄山东路停车场(高架桥下) *m**.**m * 袁泽桥南停车场(高架桥下) *m**.**m * (二)租赁期限 本次广告位经营权租赁期限为*年,租赁期限自承租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后的次月公历*日算起。
三、出租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资产评估的委托方:芜湖市城市泊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芜湖市城市泊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拟出租停车场广告位涉及的三年期租金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第**-***号)。
*、评估对象: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告位、第三中学地下停车场广告位及**处停车场道闸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
*、评估结果:详见“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评估备案机构: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出租方 芜湖市城市泊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五、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准。
六、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三年期租金底价:详见“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租金按期支付,每六个月为一期,每期租金为三年期租金成交价格的*/*计算支付。
(*)第一期租金自《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期租金在上期结束前*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自《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第一期租金的一部分。
(*)自《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标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与标的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及附属设施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及附属设施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完成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视同出租方已完成移交。
(*)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取得广告经营许可手续后方可经营,如因未取得广告经营许可,造成广告位无法正常使用,出租方概不负责,且不改变承租方按《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赁价款的义务和责任。
(*)意向竞租方承诺:停车场内广告位位置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后确定,对于协商后产生分歧的,以出租方指定的广告位位置为准。
(*)意向竞租方承诺:广告位的外接电源及广告位设置所需的附属设施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承租方应按相关部门规定安全用电并承担租赁期内的电费(电费按照*.*元/度计算支付给出租方)。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当将广告位的设置样式及发布广告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设置广告时不得遮挡或覆盖通风口、安全设施和各种服务规范标识。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涉及广告位的检查、维护,对版面破损的应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保证发布的广告整洁、美观。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或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发布公益广告时,承租方必须按出租方或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公益广告图片素材及要求,无偿制作、安装和发布公益广告。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对外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分广告位经营使用权。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非出租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视同承租方违约,出租方不退还承租方已交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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