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许县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开封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4-10-23
项目编号:HNKC-2024-017
预算金额:2694.69862万元
中标金额:2667.751639万元
开标时间:2024-10-17
项目名称:2024年通许县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0371*********
联系人:袁**
招标人
0371*********
联系人:刘**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许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年通许县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日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日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年通许县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NKC-****-***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投资总额:约********.**

*.*项目概况:通许县冯庄乡、竖岗乡、四所楼镇、历庄乡、练城乡、朱砂镇、玉皇庙镇、孙营乡、邸阁乡、大岗李乡、长智镇乡村道路新建及改造。

*.*建设地点:通许县境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社保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以******日以来连续*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

开标时间:***********

评标时间:************

定标时间:***********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委组长:罗运阔

*、其他评委成员:周丽博,刘洋涛,张盛卫,袁育峰

五、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定标组长:袁育峰

*、其他评委成员:马超、邓朋飞

六、核查信息

核查内容: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及社保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经核查:最终通过核查名单的有*家公司均通过定标核查,分别是:开封通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汉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科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家公司未通过定标核查。

七、中标信息如下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一标段:

 

中标人

开封通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孟俊龙

证书名称

建造师证书

证号

****************

质量要求

合格

计划工期

**日历天

企业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八、其他补充事项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通许县文卫路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监督单位:通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十、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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