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如寺印经院雕版《甘珠尔》《大藏经》木刻版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木如寺印经院雕版《甘珠尔》《大藏经》木刻版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
项目名称:木如寺印经院雕版《甘珠尔》《大藏经》木刻版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投标保证金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要求的方式缴纳投标保函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本项目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出席现场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