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毕节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建设定级办法(试行)》的要求,经企业自主创建、自愿申请和专家现场评审,我局组织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的企业进行了资格确认,现将本次通过确认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毕节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联系方式:****-*******)。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确认名单(第一批).wps
毕节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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