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新昌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年社会化视频监控系统续运维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项目要求 |
备注 |
*
|
****年社会化视频监控系统续运维项目 |
* |
项 |
***.**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新昌县社会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续运维:该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签订新昌县社会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维护合同。原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无重大事故,且该项目资金主体为前端监控链路费,若更换运维单位,频繁切换链路将影响业务使用,并使运维成本大幅度增加。
七、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号。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职务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
徐建军 |
/ |
新昌县财政局 |
* |
吕圣 |
/ |
新昌县中医院 |
* |
潘家新 |
/ |
新昌县公路管理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项目主要内容是新昌县社会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续运维:该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签订新昌县社会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维护合同。原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无重大事故,且该项日资金主体为前端监控链路费,若更换运维单位,频繁切换链路将影响业务使用,并使运维成本大幅度增加。
*.木项目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四条第(一)款,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即“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因此与会专家一致同意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服务。
九.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新昌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号人防大楼一楼
联系人:何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路南***号商会大厦十四层****室
联系人:竺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社会化论证意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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