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勘天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号*号楼*层***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肆仟贰佰柒拾玖元伍角贰分(*******.**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要求:本轮延包需完成将舒城县承包地现状信息全部摸清,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方信息(发包方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承包方信息(含户主、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成员关系等)、地块信息(含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对应权属、耕地质量等级、土地用途等);指导并协助乡镇、村组完成延包合同签订工作;配合提供完整延包成果数据交予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协助采购人参与数据移交共享工作;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完成延包相关档案整理工作
符合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验收合格。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舒城县城关桃溪路与古城北路交叉口向东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万佛路与丰墩路交叉口汉嘉酒店旁一楼(妇幼保健院北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