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桐乡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中心受石门镇石门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石门镇石门村老村委办公楼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租标点:石门镇石门村老村委办公楼,位于石门镇子恺西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年。
*、投租人条件及相关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境内法人实体或自然人。
(*)本招租房承租人不得用于有碍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及仓储,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公示结束后**天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出租方给予承租方*个月装修免租期。
*、竞租形式:本次竞租采用一次性投标按价高者得,出租底价为******元/年,总价******元。
*、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上午**时截止,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报名地点:石门镇石门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招租人)。
石门镇招标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