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下浒城区排涝提升项目(一期)(重新招标)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招标公告 福建省 | 宁德市 | 霞浦县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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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霞浦下浒城区排涝提升项目(一期)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霞浦下浒城区排涝提升项目(一期)”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答疑部分

*.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临时资质能否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尚无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临时二级资质不得承接二级资质业务,换证后的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临时资质可用于本项目投标。

*.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等材料,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中标候选再行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提交申请时再行提供?

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等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提供。

*.未按闽建〔*****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答: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请各投标人至附件下载。

*.改性聚丙烯管MPP电力管单价偏低,请调整。

答:本项目采用预算先行招标,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仅作为招投标使用,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的招标控制价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价格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须知”“第*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中的“**”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人:霞浦县下浒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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