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秀上和居建设施工监理项目通知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号:(*)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元。(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修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号:(*)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元。(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不变。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与本项目通知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项目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新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