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结果公告 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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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设备采购)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内容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北京金汇达仪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项目负责任人陈学珍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近五年(******日~*******日)具有完成类似水文设备供货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龙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项目负责任人徐亮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近五年(******日~*******日)具有完成类似水文设备供货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承德华文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项目负责任人吴晓云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近五年(******日~*******日)具有完成类似水文设备供货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张建超,段旭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com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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