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质要求:*)、制造厂商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EPS构件、GRC构件及相关内容并提供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有效的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EPS构件、GRC构件及相关内容。制造厂商授权委托书,制造厂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如为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查询代理商及制造厂商)。(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齐全。业绩要求:具有寒冷地区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其他要求:财务、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只作为评分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