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社区周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宁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4-08-30
项目编号:JSZC-320115-JYCS-C2024-0034
预算金额:10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9-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2
开标时间:2024-09-12
项目名称:新农社区周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联系方式
025-********
联系人:侯**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新农社区周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JSZC-******-JYCS-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号T***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YCS-C****-**** 

项目名称:新农社区周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对新农社区周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进行建设;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号T***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室 

方式:①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供应商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年*月至****年*月)、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前往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号T***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室)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②邮寄方式:磋商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供应商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年*月至****年*月)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邮箱:*********@qq.com),联系电话:***-********。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号T***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号T***文化创意园A座***室开标室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文件发售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答疑。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供应商可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主动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采购人组织的统一踏勘时间。如供应商主动放弃现场踏勘,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新农社区居民委员会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花园塘**号

联系人:侯文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号T***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室

联系人:夏磊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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