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应急维修及污泥处置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兴安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应急维修及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医院招标采购办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 月** 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应急维修及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预算金额: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污水处理站生化曝气盘紧急修复*万元,医疗污泥脱水及无害化处置费用**万元【污泥脱水后,过磅称重以吨为单位进行综合计价,脱水及污泥无害化处置费用为*****元/吨(单价包含沉淀池抽水台班、拆除沉淀池中相关设施费用、脱泥机台班费用、脱水药剂费、人工费、污泥无害化处置等一切费用。本次医疗污泥脱水及无害化处置服务预估处置污泥约*吨,最终以实际污泥处置量进行结算】。
*.项目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兴安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应急维修及污泥处置服务*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为兴安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应急维修及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本项目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应急维修及污泥处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医院行政办公楼招标采购办
*.方式:以报名登记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人民币):*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 * 月**日上午*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医院行政办公楼招标采购办,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年 *月**日上午*时**分起至*时**分止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 *月**日上午*时**分在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公告发布方式:兴安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xarmyy.com/。
*.资格条件特别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投标供应商不足*家的,采购人可直接终止本次招标或转其他采购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县人民医院
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康宁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胜君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