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上发布的“****年度河源市和平县公白镇等*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内容如下:
关于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履约担保与第四章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前后描述不一致,现更正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的质量要求后(凭竣工验收报告)**天内退还。”
其他事项不变,招标文件若同类问题描述与上述更正内容有冲突的地方,以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和平县镇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政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