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翁源县****年“美丽农村路”工程施工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和评标全过程及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予以受理,于****年**月**日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经对异议问题核查,现异议事项已处理完毕,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式恢复翁源县****年“美丽农村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盖章):翁源县地方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