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迁村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其它公告 安徽省 | 宣城市 | 绩溪县
发布时间:2023-03-21
项目编号:JXX-CG-TP-2023002
中标金额:202.3002万元
项目名称:高迁村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0563********
联系人:未*
单位: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0563********
联系人:未*
单位: 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高迁村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TP-*******

二、项目名称高迁村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绩溪县丰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上庄镇旺川村***号

成交金额:捌拾肆万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高迁村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高迁村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位于绩溪县华阳镇高迁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电商运营中心综合楼,新建伸缩门,新建围墙等建设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曹苗苗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麻群、曹一鸣、鲍旭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照预算金额的*.*%收取。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相关供应商对上述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总站三楼,联系电话:****-*******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环城路**号,联系电话:****-*******。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环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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