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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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工程项目及名称为“PE-DE**-PN*.*MPa配水主管(含附件)”的存在部分项为空白项,即没有单位也没有数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不填报该项的报价,也可视为清单中该项数量为*而填报为*,也可自行删除。本次澄清说明文件不更改招标文件,也不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不作变动,特此说明! 招 标 人:山南市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南市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年 *月 **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