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金鹅民族小学校采购教学物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金鹅民族小学校采购教学物资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预算金额(元) | ******* | ||
最高限价 | ******* | ||
采购需求 | 教学设备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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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日完成安装。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年**月**日到****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四川政府采购网或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方式: | 网上获取 | ||
售价: |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开启 | |||
时间: |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网上开标室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的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相关模块-“政采贷”栏目。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金鹅民族小学校 | ||
地址: | 大河苗族乡街村 | ||
联系方式: | 黄开波:***********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兴文县分中心 | ||
地址: | 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光明大道东段政务中心四楼 | ||
联系方式: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开波 | ||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