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檀圩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灵山县檀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山县檀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GXZC****-G*-XIANGLIG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采购灵山县檀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
*. 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钦州市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黄德广(组长)、周崇江、甘向杏、陈怡富、卢翠婷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灵山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灵山县灵城镇丰收路**号
中标金额:大写:肆佰叁拾柒万零肆佰贰拾叁圆捌角肆分(¥*******.**)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灵山县檀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 灵山县檀圩镇
联系人及电话: 陈工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灵山县十里浙商国际商贸城*栋*楼(正大门右侧))
项目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