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第五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
一、招标条件
本拉萨市第五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 S*******************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本级配套,招标人为拉萨市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教学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教室宿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风雨操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看台****.**平方米,连廊、学校大门、绿化、硬化、篮球场、运动场、羽毛球场、围墙、停车场及附属配套设施,具体规模以概批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拉萨市第五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拉萨市
*.* 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教室宿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风雨操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看台****.**平方米,连廊、学校大门、绿化、硬化、篮球场、运动场、羽毛球场、围墙、停车场及附属配套设施,具体规模以概批为准。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协助建设单位取得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勘察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调绘、钻勘、取样、试验、设计施工配合、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勘察报告和勘察规程规范要求应由勘察单位完成的工作及其它甲方要求的工作等等相应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
*.*标段划分:共设*个合同标段
*.*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拉萨市第五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资格条件: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企业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包括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包括乙级)及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并没有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公示期内。(以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任一网站上均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 企业财务要求:
提供:近*年(****-****年度)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企业业绩要求:
提供:近*年,(****年*月*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个类似房建设计业绩和*个类似勘察业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中标段数为*个。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拉萨市第五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获取时间: ****-**-** **:** - ****-**-** **:**,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拉萨市第五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拉萨市第五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开标时间: ****-**-** **:**:**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根据《关于落实住建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各投标企业的投标保函格式严格按照住建部印发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执行,具体格式详见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网。格式与示范文本不一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实行诚信承诺函制度。招标人及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将诚信承诺函作为告知性备案材料内容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专家在评标现场签署诚信承诺函,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留档,投标企业在投标资料中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潜在投标企业的承诺函格式在招标文件中体现)
*.*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投标。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现场核实所有投标企业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请各投标企业务必提供真实材料,若经查实投标企业提供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并拉黑该投标企业,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开标时自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分钟内,投标企业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分钟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企业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企业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各投标企业在开标过程中要保持通信畅通,项目进入评审阶段后,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内容如需各投标企业做出解释的,联系不上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后果由供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评标结果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拉萨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