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修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点,异议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增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点,补传带章版本图纸 *、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本项目不创建安全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