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玻璃雨棚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河南省 | 洛阳市 | 涧西区
发布时间:2023-12-20
项目编号:zzhn-2023-354
中标金额:15.68万元
项目名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玻璃雨棚改造项目
联系方式
0379*********
联系人:朱**
单位: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
0379*********
联系人:李**
单位: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zzhn-****-***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玻璃雨棚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主要为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玻璃雨棚改造项目。项目位于洛阳市。主要内容:拆除雨棚、新建雨棚钢柱钢梁、新建玻璃雨棚等改造范围内的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天

成交供应商名称:德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汇处中迈红东方广场商务楼*层**房间

成交金额:壹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

项目经理姓名及证书编号:姚琳飞、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吴洁、陈小莹、王寒冰。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号

联系人:朱先生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大曌国际广场二期商铺*-***号

联系人:李烽林

  话:****-********、********

  箱:********@***.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烽林

联系方式:****-********、********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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