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 河南省 | 鹤壁市 | 淇滨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8-06-10
项目编号:HCZB﹝2018﹞11-ZXCG015号
开标时间:2018-06-27
项目名称:鹤壁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392********
联系人:刘**
招标人
0392********
联系人:陈**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鹤壁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ZXCG***号

首次公告日期:******

一、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 招标文件第**页第二项项目基本要求(实质性响应条款)变更如下

*)*条运营期变更为:本项目运营期为*年(质保期同运营期)。中标人需在鹤壁本地成立专门运服务机构,安排满足运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所需备品备件。运营期内免费升级软件平台,并保证运营期结束后软件平台能正常运行。运营期间中标人需承担设备运行的一切费用,并接受采购人监督。

*)*条售后服务内容第(*)项涉及的产品质保期变更为产品运营期第(*)项整条删除。

*.招标文件第**页评分办法中报价由**分变更为**分;业绩由**分变更为*分;商务部分由**分变更为**分;质保期(*分)内容删除,供货与售后由**分变更为**分,其它内容不变。变更部分详见表格:

评分因素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报价**分)

投标报价(**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注:评分标准其它内容不变

提供材料内容不变

商务部分(**分)

业绩(*分)

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牌产品****年*月*日以来政府部门购买的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类案例,每提供*套设备(以业绩证明中包含的固定式机动车污染物监测单元套数计算)业绩证明得*.*分。最多得*分。

提供材料内容不变

供货与售后**分)

质保期(*分)删除

评分标准内容删除

提供材料内容删除

*.招标文件第**页项目合同文本中变更内容如下:

*)第三项**条本项目运营期变更为:本项目运营期*年。运营期间中标人需承担设备运行的一切费用,并接受采购人监督;

*)第四项第*条“在货物质保期内”变更为“在运营期内”;

*)第六项第*条变更为:在乙方承诺的运营期内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款处理。

*.招标文件**页开标一览表格式变更为:

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工    期

 

运 营 期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填表说明:

*条 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工期、运营期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

格式中涉及的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第**页格式(十)售后服务方案中涉及的质保期、运维期变更为运营期,其它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变更为:

****年*月***:**(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标地点不变

注: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详细阅读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避免投标无效。

三、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智慧鹤壁*楼***室

(二)采购单位:鹤壁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湘江路交叉口南**米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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