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平县土地出让价格评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投标人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 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注册验审服务电话:****-*******。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及网上报名等问题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电话:**********。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投标人在使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或 ****-*******。 (*)依据《河北省 **** 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采购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 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