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视频指挥系统升级优化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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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 | ||
行政区域 | 金凤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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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电子邮箱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号****室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贵忠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贵忠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报名回执.doc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视频指挥系统升级优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WJ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视频指挥系统升级优化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视频指挥系统升级优化。针对新增功能的开发,依据业务功能需求、与外部系统数据交换需求、系统技术架构和项目约束要求,实现大数据选案、联合办案、预警响应、部门协作、涉税案件办案信息交换共享,在各层级税务机关间实现税务系统与公安等七部门协作,充分利用情报中心共享大数据信息,实现联合办案相关功能,建设数据分析模型,实现智能精准选案、办案、分析等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按照采购人需求完成系统的升级改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投标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日**日至****年**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下午**:**-**:**时,投标人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并将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报名单位、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qq.com 。*.报名通过后采购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报名邮箱。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号****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招标公告期限:****年**日**日至****年**日**日(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号
联系方式:吴贵忠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贵忠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