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职教园区建设项目(二期)-食堂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监理
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霍尔果斯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03月13日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3-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7
联系方式
1800*******
联系人:孙**
单位: 霍尔果斯市教育局
招标人
0999********
联系人:陈**
单位: 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代理人
0999********
联系人:张**
单位: 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霍尔果斯市职教园区建设项目(二期)-食堂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备案。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市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尔果斯市职教园区建设项目(二期)-食堂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尔果斯市锦湖路以东,霍都公路以西,宁波路以南,珠海路以北
    *.工程规模:新建食堂: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米,室内外高差*.**米。本工程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年,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防水一级;附属配套设施包含:新建供排水管网****米,供热管网***米,电气管网***米,检查井**座及地面硬化****.*平方米。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
霍尔果斯市职教园区建设项目(二期)-食堂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监理
新建食堂: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米,室内外高差*.**米。本工程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年,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防水一级;本工程外墙保温采用***厚匀质自保温砌块(燃烧性能为A级),非上人屋面;防水层:自带保护层的SBS改沥青防水卷材*+*mm厚,保温层:***厚XPS板(燃烧性能B*级;密度**-**kg/m*)分两层错缝干铺,外窗选用铝合金(断热桥)普通中空玻璃(*+**A+*)窗。附属配套设施包含:新建供排水管网****米,供热管网***米,电气管网***米,检查井**座及地面硬化****.*平方米。 对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包含的全部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 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并通过,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本次招标不接受在类似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及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期内的企业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监理招标文件。
四、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霍尔果斯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
霍尔果斯市
代理地址:
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号融合大厦B座****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孙先生
代理联系人:
张冬娥、陈佳东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联系电话:
****-*******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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