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系统升级成信创版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系统升级成信创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血液透析系统升级成信创版
数量:*套
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项目背景:
我院于****年上线血液透析系统,功能包括:电子病历管理,患者接收功能,提供透析排班功能,诊疗管理,护理管理,设备管理,耗材及固定资产管理功能,费用管理,透析专业的评估体系等等,先后进行升级改造,合计投入**万元。
根据《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于****年**月**日发布多项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和****年*月**日区卫健局召开的有关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信创替代工作的会议精神,要求综合办公类“应替尽替”,经营管理类“能替尽替”,生产运营类积极探索的原则。
在医疗信创这一宏大背景下,血液透析系统作为医院生产运营类系统,是血液净化中心业务工作开展支撑的专科信息系统,显得尤为重要。为确保其在信创环境下的稳定运行和高效应用,必须对现有的血透系统进行信创改造。同时增加血液透析系统患者、医生移动端功能。优化和整合血液透析流程,使透析业务业务更具标准性、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此举不仅是为了适应当前的信息化发展趋势,更是为了确保我院在信息时代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兰亭院区即将投入运营,时间紧,任务重。因升级项目中包含对原程序的修改,需对该软件系统结构非常熟悉,才能进行项目升级,如采用非原软件开发商来完成此项工作不仅增加维护难度和风险,无法按期完成项目建设,若更换系统承接主体,将导致现有系统在对接后可能无法正常运营。而原开发商,充分理解、掌握系统所有的设计思路,实现细节,可完全避免上述风险。并能实现前期投资的有效使用,从而避免系统的重复建设,避免导致固定资产流失。
且该项目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系统升级,要保证该项目与原项目的一致性、配套性,保证历史数据的延续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故建议该系统扩充升级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供应商进行采购。
专家建议:根据浙财采监[****]号文件第四款第三条的规定,建议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原承建单位实施采购。
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杏和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罗阳路***号 B座***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医院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联系人招标办
联系电话: ****-********
地址:绍兴市延安路***号
*.院内采购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
六、附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