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花卉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保安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示
其它公告 江西省 | 宜春市 | 袁州区
发布时间:2021-03-24
预算金额:48.906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01
开标时间:2021-04-13
联系方式
1361*******
联系人:陈*
单位: 宜春市花卉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0795********
联系人:黄*
单位: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宜春市本级]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花卉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保安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示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花卉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保安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供应商人积极响应

*、磋商文件编号:中心-SHC****--***

*、项目名称:保安项目

预算:******,服务期限一年。

(清单及参数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⑵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⑷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⑸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⑹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⑺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者复印件),未提供的以系统识别为准;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各供应商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审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与*%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报名方式及时间: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日至******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保证金的递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系统内可获取账号信息供应商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投送地点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不予接受。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室

**、采购单位宜春市花卉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玲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十运路**号

**、监督部门:宜春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供应商。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花卉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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