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永康市公安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品、日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CJCG-YK****-ZX***
四、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货期限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预算金额 |
* |
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品、日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永康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品、日用品配送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清单及要求。 |
约***万元 |
五、投标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浙江省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批发、零售食品、百货及仓储、配送等配套服务的经营范围;
(三)投标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 **:**-**:**,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现场获取或邮寄
发售地点: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
售价:***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七、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年*月**日**:**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巧玲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永康市世贸中心南*-****
*、采购人名称: 永康市公安局
联系人: 谢兴贵
联系电话: ****-********
地址: 永康市丽州北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