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质控标签、碳带采购
二、项目内容:为保障科室业务的正常开展,我院拟采购一批质控标签、碳带。
三、报名及递交投标资料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咨询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开标时间:****年*月**日**:**;地点:我院*栋***室。
五、递交投标资料地点及方式(线上电子评标):请各参与投标人按公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附件*要求制作好投标文件及资质要求文件电子版,登录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供应商与招投标管理系统网址(*************************)注册报名上传投标资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六、资质要求具体如下: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作出声明,格式自拟);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如存在上述情形,所涉供应商均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扫描件)。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样品:开标前投标人把样品以快递的方式寄到龙岗中心医院*栋***会议室作为评标依据,并密封。
九、联系方式:联系人:叶工/钟工/祝工,电话:****-********。
十、其他事项:纳入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符合性审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不通过)。
附件: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质控标签、碳带采购招标文件信息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供应商与招投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投标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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