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对梧州至藤县藤州镇公路工程№*标段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及补遗,具体如下: 一、答疑 问*:请问投标文件副本可否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答: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后签字并加盖公章。 问*:招标文件:P**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条第三者责任险中没明确保险费费率,是否明确第三者责任险费率? 答:本次招标不对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进行约定,由投标人按照原招标文件中的“最低投保额:***万元”条款约定自行考虑第三者责任险费率。 二、补遗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有效期”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中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有效期”约定执行; *、固化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公布的暂列金额进行填写; *、安全生产费按照公布的投标上限控制价并扣除暂列金额后按*.*%费率进行计取。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梧州市龙腾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