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利辛县中医院口腔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标包(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安徽省 | 亳州市
发布时间:01月17日
项目编号:JQ-2025-001
招标单位:利辛县中医院
中标金额:14.4203万元
联系方式
0558********
联系人:杨*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年利辛县中医院口腔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标包(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编辑日期 ****-**-**  阅读次数:** 次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利辛县中医院口腔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标包(二次)

项目编号:JQ-****-***                           

采购方式:询比

采购公告发出日期:*******

采购日期:*******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卓越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北京路***号安徽省检验检测科技园*号楼*层、*层、*层、*层、*

报价:**%

供货期:*

采购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口腔科常用加工耗材等。

预算金额:******/

评审小组名单:王学杰、李影、李献春

采购人名称:利辛县中医院

地址:利辛县向阳路**

联系人:杨雨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置地广场E**

项目负责人:任岩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日至***** ** 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利辛县向阳路**号,联系电话:****-********.利辛县青年路中国银行四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利辛县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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