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H-HD****-*),以及广东省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为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下称深圳阳光平台)将开展中选产品信息维护、配送关系设置和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信息维护工作
*.按照深圳阳光平台挂网产品结构,同一个中选产品(即一个交易产品代码)内的全部规格型号应保持相同的**位国家医用耗材分类编码、相同的中选价格,同时不能含有非中选规格型号,深圳阳光平台将于****年*月**日按照附件*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产品进行规格型号移除,若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在申投诉模块进行申诉。
*.请相关企业于****年*月**日前按照附件*要求进行未维护产品的新增和产品国家医用耗材分类编码标化工作,若涉及需先完成规格型号移除的,可于****年*月**日前完成。
二、企业配送关系设置工作
请中选企业至深圳阳光平台交易结算模块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并确认产品配送关系,协议类型选择“国采人工耳蜗”,配送协议签订和产品配送关系确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三方合同签订工作
根据深圳阳光平台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流程,企业在配送关系设置的同时完成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双方合同签署,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有协议采购量产品的勾选、采购信息确认以及三方合同签订工作。
四、相关产品撤网工作
深圳阳光平台将于****年*月*日对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产品予以撤网(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确认待撤网产品信息,如有异议,应于****年*月**日**:**前在“基础库-申投诉管理”模块进行申诉,否则平台将按期撤网。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首次签约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生产企业对其产品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于附件*中未列明但属于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产品应在系统内“耗材交易结算-挂网目录-产品撤网申请”模块申请撤网,操作情形选择“产品已转入集采或价格谈判目录”。
(三)生产企业是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质、及时、足量向配送企业供应产品,配送企业应保质、及时、足量向医疗机构供货。请各中选企业加强生产安排,协同配送企业做好供应保障。
(四)中选品种的配送企业应由生产企业合理选择,并覆盖深圳阳光平台所有医疗机构;配送协议签订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请仍未办理的企业尽快办理,办理方法详见《关于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平台启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
六、咨询答疑方式
(一)电话咨询
咨询答疑联系电话:****-********-*。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
附件:*.需移除规格型号表.xlsx
*.需维护产品表.xlsx
*.待撤网产品表.xlsx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