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一)项目概况:按照服务购买方拟定的服务要求,统一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到服务购买方指定的用工地点工作,服务方式统一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购买方可依据管理制度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管理。成交供应商需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确保熟练掌握常用税(费)政策知识、涉税(费)业务流程****局系统操作流程。(具体详见综合磋商文件)(二)采购资金预算:**万元(注: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三)本项目不分包。(四)服务期: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供应商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综合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二)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四)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