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消费者朋友:
现决定启动原“古今天下”火锅店侵害消费者权益第二轮赔付程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月**日,犍为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告中“古今天下”火锅店消费者已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名消费者本轮赔付不再重新申报,自动进入第二轮赔付名单,本次公告期满后第二轮赔付金额自动打入原提交的银行账户。如第一轮申报人员提供的银行账号已不能使用的或需要另行提供银行账号予以接收赔付款的请及时联系予以变更,如赔付金额因申报者自身银行账户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到账的,赔付金额将于本次公告结束后用于食品安全公益事业,不另行支付。
二、第一轮未申报、符合相应条件的消费者(****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犍为县古今天下消费的消费者)可在本公告期间,以线下方式向犍为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交相应的材料,由犍为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予以处理。
三、原“古今天下”火锅店侵害消费者权益案执行到位**万元;消费者两轮赔付金额总计不超过应赔付锅底金额的**倍。
四、参照相关规定本轮赔付结束后不再接受申报和赔付,剩余款项将用于食品安全公益事业。
五、本次公告期为**日,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告期间相关事宜请联系犍为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电话:****-*******,地址:犍为县漱玉路***号。
六、未尽事宜的解释和补充权归犍为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所有。
特此公告。
四川省犍为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