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年后勤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示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年后勤服务项目
谈判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临沧汀邦兰莱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茶苑路***号
成交价格及服务承诺:
(*)成交金额及发票:*,***,***.**元(根据验收情况据实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服务地点:(一)食堂、保洁及会务服务地点:市公司本部、物流分公司、各县(区)分公司。(二)实验室辅助用工服务地点:市公司指定的地点。(三)零星绿化服务地点:市公司本部、物流分公司、各县(区)分公司。
(*)服务时限:****年*月*日至**月**日止。
(*)付款方式:分五次支付,每次付合同总金额的**%,分别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满三个月、合同履行满六个月、合同履行满九个月、合同履行满十二个月进行支付。结算时由乙方开据合法合规发票给市公司本部、物流分公司、各县(区)分公司,各单位报销账务后转账支付给乙方。浮动结算绿化项目,按单价据实结算。
每月考核时间节点为当月**日,根据考核结果开票结算。每次考核期间需提供月考核表。(例如:一月考核期为*月*日至*月**日,二月考核期为*月**日至*月**日,以此类推),**月**日至**月**日期间,考核结果:在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减。
(*)食堂就餐补助按定补方式进行,按照各单位人均核定标准,每月由食堂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当月享受福利费的在岗员工人数计算出当月就餐补助总金额,直接支付给乙方。即:当月就餐补助金额=当月在岗职工人数×单位人均补助标准。
(*)食堂补助标准根据省局(公司)当年预算批复总额,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当年福利费预算总体情况等进行核定并适时进行调整。
(*)合同签订后,开始执行新的就餐补助标准,今后不再另行签订就餐协议。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朱鸿云、李雯婕、许银莲、杨磊、李凤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对本公示有质疑的,请于公示期内(上午*:**-**:**时,下午**:**-**:**时),以书面形式提出(须加盖提出质疑方的单位公章,并经质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质疑将不再受理。
采 购 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质疑受理部门(三项办)联系电话:****-*******
质疑复审复核受理部门(规范办)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