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塘、人工湖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澄清文件
变更公告
湖南省 | 衡阳市 发布时间:01月25日
文件编号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氧化塘、人工湖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答 疑 回 复(二)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招标文件第**页、第**页有关类似项目的要求:“*.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近*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个月。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时间或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提供的复印件资料是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竣工验收资料两者取一即可? 回复: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均可。 答疑回复(一)中与本答疑回复(二)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回复(二)为准!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答疑澄清文件栏”下载查看。 给各位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