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
改革局以潞城发改审发[****]**号、潞城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
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ZFC******************-**
*.*建设地点:潞城区店上镇东白兔、新建庄等 *村;微子镇东靳村、和合
村等 *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工程包括潞城区店上镇、微子镇 **个村的污水
处理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污水管网 ******.**m,其中:铺设
DN***-HDPE双壁波纹管 *****.**m、DN***-HDPE双壁波纹管
*****.**m、DN***-HDPE拖管 ***.**m、DN***-HDPE压力管 ****.**m、DN***-
PVC入户管 *****m。(*)建设污水检查井 ****座。(*)恢复路面
*****.**㎡。(*)购置一体化提升泵 **套。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国家、
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个月)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
程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