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条件: |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从成立至投标截止日以来的公司财务报表即可;(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年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从成立至投标截止日以来的证明材料即可;(以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年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资质: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没有主动声明的后果自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