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ZZC****-G*-******-GXXC
二、项目名称:融安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及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报价:*******(元) |
柳州市安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柳州市三中路**号凯凌大厦*栋*-* |
*.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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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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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及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项目 |
融安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及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项目 |
详见附件 |
*批 |
*******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大胜,但枫,马艳明,肖雯,唐秀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 号)(货物类)向中标人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融安县人民检察院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供应商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要求进行质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融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融安县长安镇融江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文昌路*号南亚名邸**栋**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波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