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创建省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创建省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项目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资金:***万元
二、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月**日
磋商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赵明慧、廖燕超、王会玲
四、磋商结果
成交人:郑州海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伍拾捌万元整(小写:*******元)
工 期:**日历天
质 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号*层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慈航路与长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号西元国际广场B座*楼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电子邮件均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表示感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