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汾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拟采购汾阳市新政务大厅运行设施设备配套项目,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年*月**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汾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汾阳市新政务大厅运行设施设备配套项目
三、预算金额:****.*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鹏阳
电话:****-*******
七、公示期:****/**/**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客、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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